结果评定及处理
经检验检疫合格的,检验检疫部门颁发《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准予入境。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签发《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在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下,由货主或者其代理人作除害、退回或者销毁处理,经除害处理合格的准予入境;需要对外索赔的,由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相关证书。
报检 进口商或其代理人,凭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国外 出具的检疫证书、贸易合同等单证,向进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一、国外宠物生产厂家应当具备的资质
1、 外饲准字号《进口登记证》——农业部针对宠物食品配方颁发的
2、 《允许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国家地区产品名单》质检总局针对境外饲料生产厂家输华,实施准入登记制度,可以简称为输华企业白名单
3、 确保进口的宠物食品原材料不在中国禁止进口名单
1.检疫准入
进境饲用宠物食品应当来自注册登记的境外生产企业。国家质检总局对允许进境饲用宠物食品的国家和地区的生产企业实施注册登记制度,负责制定、调整并将进境饲用宠物食品准入国家或地区及其准入饲用宠物食品种类,在国家质检总局网站上予以公布。进口饲用宠物食品前,进口商或其代理人必须事先提出申请,办理检疫审批手续。
三、狗粮进口报关流程
1.整柜宠物粮海上漂的时候,就要办理好收发货人备案、中文标签以及国外单证(提前准备国外单证、如果有问题也能及时修改。准备工作一定要提前做好,否则会产生很多滞箱费、码头费等不必要的费用;
2.柜子到港后,换取小提单(换单);
3. 报关(海关电子审单、人工审单、海关审价、缴税、查验、放行);
4. 报检(报检过程需要审核中文标签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同时备案标签);5.将宠物粮运至商检监管仓库,拆箱后,预约商检局抽样化验;
6.抽样化验合格后,贴上中文标签(仓库人员贴);
7.商检局人员检查标签无误,放行;
8.将宠物粮送到您的*地点;
9.商检部门出卫生证,即可进超市销售
在饲料行业*实施《饲料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是农业部制定的《全国饲料工业“十三五”发展规划》中的发展目标之一。推动《规范》的*落地是完成行业“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举措之一,是建立饲料产品大*格局的重要**,对饲料企业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具有积极意义。